綠卡與永久居留權 vs. 口交與性行為

某媒體強力主打的「AIT新聞稿:1979年以前綠卡失效」新聞,恰巧為綠卡這個議題下了一個好註解。當有人以此做為「官方文件」,認為已經證明馬英九先生的綠卡無效時;AIT發言人何志先生也清楚表示:新聞稿的內容只是一九七九年以前發出的舊I-151移民登記卡(綠卡)申換新卡的程序,要在抵達美國時填寫表格及繳交七十五美元申請費,並不涉及綠卡效力(永久居留權)的問題

其實那則AIT新聞稿的內容並不長,網路上很容易找到;語意的表達也很清楚。媒體為何要做這樣的解讀?馬英九先生認同這樣的觀點表示:依照它的規定,不去換卡的話,它就已經失效了。周美青女士也說:就好像你身分證如果沒有換新的,就不能拿去投票了。很明顯,現在藍營是想把「綠卡」和「永久居留權」切割

老實說,綠卡或永久居留權的問題;兩邊是各說各話,在資訊不充足的情況下;讓人很難判斷,真的是只能問美國政府。而藍營這兩天強力操作的方式,在法庭上或許有效:因為馬在公開場合一直說的都是「綠卡」。就像綠卡事件一爆發時,他也強調被問的是「當時」沒有綠卡;而不是「曾經」擁有綠卡。但是綠卡所代表的意義,就只是那張卡片嗎?如同當年柯林頓緋聞案,他一再強調未曾和柳文絲基有過性行為;當有口交的實證後,只好切割「口交」和「性行為」來證明自己沒有說謊!

已經到了投票日前夕,如果你認為「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」是很重要的議題;或者和筆者一樣,很在意因此而延伸出來的誠信問題(兩陣營一定有一方說了很大的謊);決定兩陣營孰真孰偽變得很重要。筆者拿來作判準的,是藍軍最後使出的AIT新聞稿絕招;因為它很明顯扭曲此新聞稿的原意,這是容易判斷的。當你要大量地用一個錯誤的東西來處理原本的疑問時,我只能認為你是為了圓謊而撒了一個更大的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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